截至2025年6月6日收盘杠杆配资网,中盐化工(600328)报收于7.15元,下跌0.14%,换手率0.39%,成交量5.62万手,成交额4030.01万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汇总:6月6日主力资金净流入29.11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8.28万元。公司公告汇总: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董事会换届选举、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交易信息汇总
6月6日,中盐化工的资金流向显示,主力资金净流入29.11万元;游资资金净流出117.39万元;散户资金净流入88.28万元。
公司公告汇总中盐化工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胡书亚、李强、赵艳灵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规章要求。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等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不良记录,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等。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解除职务的人员。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3家,在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被提名人已经通过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本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本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特此声明。提名人: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6日。
中盐化工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制度所指“信息”包括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对公司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披露程序,并负有保密义务。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权提前获知公司信息的外部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财务数据资料。公司依据法律、法规需向有关单位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等财务数据资料的,应书面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履行信息保密和避免内幕交易的义务,并将其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予以登记。公司在商务谈判、办理申请银行贷款等事项时,因特殊情况确需向对方提供公司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署保密协议。各部门、分、子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对外报送信息前,应经过内部审批流程,并做好存档。外部信息使用人签署的保密协议、承诺函及其提供的相关信息等材料,由公司证券事务部统一保管,保管期限为10年。公司应督促外部单位或个人在因保密不当致使信息被披露或泄露时,立即通知公司。公司有权要求违规使用公司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并将相关材料报送证券监管机构,涉嫌犯罪的,还应当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盐化工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6月制定)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重要参股公司。制度明确,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杠杆配资网,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披露规避义务或误导投资者。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可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在特定情况下可暂缓或豁免披露。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一旦原因消除或难以保密时应及时披露。公司应审慎确定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具体操作流程包括相关部门填写审批表、提交证券事务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复核、董事长审批等。公司还将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该制度自2025年6月起施行。
中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制度规定关联交易需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涵盖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等情形。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披露标准,如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0.5%以上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5%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制度还规定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包括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第三方市场价格等。此外,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的豁免情形,如公司单方面获益且不支付对价的交易。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中盐化工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年度报告信息披露质量,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独立董事需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勤勉尽责。每年会计年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并安排实地考察,需有书面记录。独立董事核查拟聘会计事务所资格,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沟通审计安排,关注业绩预告情况。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安排见面会沟通问题。独立董事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可要求补充资料或延期召开。若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董事须发表意见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对年度报告有异议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编制《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并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报告。年度述职报告应详细说明履职情况。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负有保密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沟通,确保独立董事履职条件。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改,自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度明确了独立董事的定义、职责和任职资格。独立董事应在公司治理中保持独立性,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影响,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且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制度还规定了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辞职和解聘程序,以及其在董事会决策中的特别职权。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有效履职。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对特定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最新修订时间为2025年6月。
中盐化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6月修订),旨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审计委员会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依法履行职责,主要职责包括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审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监督年度审计实施、评估总结审计工作情况、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等。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时间由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供初步审核。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沟通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再次审阅财务报表。审计委员会应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年审会计师按时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督促情况。年审会计师完成审计后五个工作日内提交审计委员会审核并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续聘或改聘决议。公司原则上不得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期间改聘年审会计师,如需改聘应召开股东会审议表决。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审计费用合理性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计委员会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期间应督促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防止泄露内幕信息。公司有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工作,不得干预其独立行使职权。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中盐化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涵盖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范围和标准、事务管理、保密措施及责任承担等内容。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需披露对公司股票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临时报告涵盖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重大交易及其他重大事件。公司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发布信息披露文件,确保信息透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勤勉尽责,确保信息及时准确披露。公司还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规定导致信息披露不及时或出现差错,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中盐化工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6月修订),旨在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的良性发展,提高公司诚信度和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明确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实现公司相对价值最大化,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建立稳定优质的投资者基础,促进公司诚信自律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原则包括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及监管部门等。沟通内容涉及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等。公司应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确保沟通交流的便捷性和透明度。公司需设立专门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加强网络沟通渠道建设,积极安排现场参观、路演等活动。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积极支持投资者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妥善处理投资者诉求。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应协助实施。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不得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应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应出席董事8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议案。会议决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周杰、乔雪莲、王广斌、杨廷文及王吉锁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书亚、赵艳灵及李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马占玉为职工董事。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会议还确定了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6万元/年/人(含税)。此外,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以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包括《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会议还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并决定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上述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中盐化工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2025-045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25年6月25日9点30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地点为公司1605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会议审议议案包括:确定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制度》《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选举5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各议案已披露于2025年6月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9日。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选择任一账户投票。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24日9时至17时,地点为内蒙古阿拉善盟阿拉善高新区本公司证券事务部。联系人:孙卫荣、付永才,电话:(0483)8182016,传真:(0483)81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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